2021年广州市华师中番禺学校分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入读我校初中部:

(一)广州市番禺区华师附中番禺小学应届毕业生(九年制学校)。

(二)广州市华师附中番禺学校和广州市番禺区华师附中番禺小学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

(三)上级规定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华南新城100%产权的房产(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查册证明)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子女”)。

二、工作程序及方式

(一)确定本校面向小区业主子女招生计划数。

(二)直接录取广州市番禺区华师附中番禺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学生)、我校和广州市番禺区华师附中番禺小学正式教职员工子女及教育优待人员子女。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总招生计划数,将全部予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总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同时本校不再面向小区业主子女及社会招生。

(三)如直升学生中的小区业主子女人数小于本校面向小区业主子女招生计划数时,将面向小区业主进行提前招生;如直升学生中的小区业主子女人数大于或等于本校面向小区业主子女招生计划数时,不再提前面向小区业主进行招生。具体公式如下:

需要面向小区业主进行提前招生:本校小区业主子女招生计划数—直升学生中的小区业主子女人数>0

不需要面向小区业主进行提前招生:本校小区业主子女招生计划数—直升学生中的小区业主子女人数≤0

各类学生报读人数小于或等于各类招生计划数时,全部予以录取;各类学生报读人数大于各类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抽签方式决定入读名单。

三、时间安排

(一)5月9日前,完成广州市番禺区华师附中番禺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招生报名工作。

(二)5月9日上午9:00时,公布分类招生计划数。

(三)5月13日-17日:在本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类招生学生名单;根据报名人数决定直接录取或实施电脑派位。

(四)5月21日前:把确定录取的分类招生学生信息导入招生报名系统。

四、报名材料

(一)广州市番禺区华师附中番禺小学应届毕业生:学生户口本、全国学籍表(本校统一提供);家长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查册证明、租房合同等)。

(二)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学生和家长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全国学籍表(小学提供),小区房产证明复印件(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查册证明)。

(三)我校和广州市番禺区华师附中番禺小学正式教职员工子女:学生和家长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教育优待人员子女需向市、区分管职能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由分管职能部门根据政策审核并直接下达入读名单。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参加现场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检测体温,原则上一个家长参加现场报名即可,不能带小孩参加现场报名。

(二)通过分类招生且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是否报读。

(三)5月13日-17日期间,请通过分类招生且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家长及时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补充子女报名信息,否则会影响子女正常录取。

(四)收费标准:学杂费26000元/每学期(学杂费不含住宿费、校服和伙食费用);住宿费3000元/每学期。

注:最终收费标准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20)34765916、84561305

(二)网站地址:www.hsfzpy.net

(三)微信公众号:hsfz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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